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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落实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降低用水用气等成本政策的通知

[ 信息发布:本站 | 发布时间:2022-08-08 | 浏览:717次 ]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

建市发〔2022〕47号




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实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降低用水用气等成本政策的通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执法局,西安市水务局,咸阳市水利局,杨凌示范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水务局,韩城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水务局

为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扎实稳经济一揽子措施的安排部署,切实落实降低市场主体用水用气等成本的政策,确保受疫情影响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正常生产用水用气,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落实费用缓缴政策。 各市(区)主管部门要督导各供水供气企业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出现生产经营困难欠费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业户不停水、不断气,严格落实“欠费不停供”政策,设立6个月费用缓缴期,各市(区)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适当延长,费用缓缴期间,免收欠费滞纳金各市(区)主 管部门与有关部门要按照市(区)政府(管委会)的要求,制定出合对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水气等费用予以补贴的具体政策。指导和鼓励供水供气企业,对经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特困人群及低保对象的家庭用水用气费用予以适当减免。

二、创新优化服务举措。 要指导督促供水供气企业细化服务措施,结合实际制定完善便捷、简化的供水供气服务流程,明确服务标准和时限,创新服务方式,积极推行线上办理费用缴纳、故障报修、报装服务等业务,不断提高服务效率和水平。各市(区)主管部门和有关企业,要做好信息公开,通过网页、手机客户端、微信公众号等方式进行相关政策公布,积极主动向用户进行宣传告知,确保政策执行到位。

三、创造良好营商环境。各地要进一步贯彻落实《陕西省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陕办发〔2021〕18号),按照任务目标要求,推动供水供气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落实供水供气企业要强化服务意识,精简业务办理环节,压缩业务办理时限,持续做好方便企业获得用水用气工作,优化提升企业营商环境。

四、规范价格收费行为。各地要认真落实《陕西省贯彻落实〈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实施方案》(陕发改价格〔2021〕591号),按照职责要求,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气供暖等行业收费,坚决取消不合理收费,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市政公用企业的监管和指导,配合发改等部门规范政府定价和经营者价格收费行为,不断提高企业的规范化管理水平。

五、加强行业监督管理。各地要进一步加强城市供水、供气行业监督管理,加大管网巡查力度,做好应急抢修工作,设立降成本投诉举报电话,完善投诉举报问题处置机制,广泛接受群众监督,保障城市供水供气系统安全稳定,助力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

请各市(区)将贯彻落实情况于6月10日前报省住建厅城市管理处,并于每月25日前,报送当月政策落实情况。

联系人:张红斌 029-63915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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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住房和建设厅

2022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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