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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施工场地 卫生标准

[ 信息发布:本站 | 发布时间:2019-07-16 | 浏览:1857次 ]

一、施工场地不占道,不妨碍交通,不影响市容卫生。

二、所有拆迁、施工现场必须砌筑临时围墙。围墙一律采用砖砌或彩钢瓦,高度为2米,砖砌墙外侧用白灰浆粉刷一致,并用规范字体书写创卫等标语。沿街围墙所留出入口不得超过两个,每个出入口宽度不得大于4米。

三、施工现场围墙外的“门前五包”由建设单位落实,明确专人管理。

四、临时围墙外不得堆放各种建筑材料,施工时不得损坏路牙和其它道路设施。

五、工地出入口路面硬化,车辆驶出施工场地前必须对车轮进行冲洗,不带泥土上路,沿途不得散落和滴漏。

六、施工现场内做到道路平坦畅通,无积水。建筑材料堆放有序。生活垃圾无暴露,日产日清。建筑垃圾及时清运,保证现场清洁。

七、超过国家规定噪声标准的设备必须严格遵守环保部门的限时作业规定,并采取控制施工噪声污染的措施。施工污水须经沉淀后才能排入城市下水道。

八、工地食堂按国家《食品安全法》的要求管理,设置纱门、纱窗,保持卫生清洁。泔水缸、垃圾桶必须加盖,并定人、定时清理,垃圾桶定人、定时消杀,泔水、垃圾日产日清。阴沟、下水道口及仓库有防鼠、灭鼠设施。

九、工地临时厕所为水冲式,有专人洗刷保洁,无蝇蛆孳生。工地排水沟畅通,无闲置积水,严格控制蚊蝇孳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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